当前位置: 首页> 历史> 东周列国志(超值金版) > 第六十五回 弑齐光崔庆专权 纳卫衎宁喜擅政

第六十五回 弑齐光崔庆专权 纳卫衎宁喜擅政

作者:[明]冯梦龙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崔杼命棠无咎敛州绰、贾举等之尸,与庄公同葬于北郭,减其礼数,不用兵甲,曰:“恐其逞勇于地下也。”命太史伯以疟疾书庄公之死。太史伯不从,书于简曰:“夏五月乙亥,崔杼弑其君光。”杼见之大怒,杀太史。太史有弟三人,曰仲、叔、季。仲复书如前,杼又杀之;叔亦如之,杼复杀之;季又书,杼执其简谓季曰:“汝三兄皆死,汝独不爱性命乎?若更其语,当免汝。”季对曰:“据事直书,史氏之职也。失职而生,不如死!昔赵穿弑晋灵公,太史董狐以赵盾位为正卿,不能讨贼,书曰:‘赵盾弑其君夷皋。’盾不为怪,知史职不可废也。某即不书,天下必有书之者。不书不足以盖相国之丑,而徒贻识者之笑,某是以不爱其死,惟相国裁之!”崔杼叹曰:“吾惧社稷之陨,不得已而为此。虽直书,人必谅我。”乃掷简还季。季捧简而出,将至史馆,遇南史氏方来,季问其故。南史氏曰:“闻汝兄弟俱死,恐遂没夏五月乙亥之事,吾是以执简而来也。”季以所书简示之,南史氏乃辞去。髯翁读史至此,有赞云:

小技巧:按 Ctrl+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;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回到上一章,按 →键 进入下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