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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多元化经营22.重庆之行

作者:子君周生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先说宋朝的收入和购买力,根据清代赵翼在《廿二史札记》中记载,宋朝宰相的薪水在每月450~600贯之间,地方官知府(知州)月薪500贯,这属于高收入人群。另有一些鼎鼎大名的明星也有很高的收入,比如夜总会的头牌小姐李师师之类,连皇上都和她约会,来见她的人非富即贵,她一晚上的收入以千万贯计。还有就是技术高超的大厨师,若能到太守家去主掌一次宴会,也可以收入500贯。至于普通老百姓,收入就少多了,打零工卖苦力的日薪在100~150文之间,辛苦一个月不过收入3~4贯;街头小贩每天赚个80~250文,月收入2~7贯。当时北宋的粮食价格大约每石要200~760文,到了南宋涨了3~4倍;每石粮食大约是59.2公斤,按每公斤5元人民币计算,每石粮食价格大约卖296元人民币。当时1贯钱相当于人民币389.5元,老百姓月薪3~4贯,可以购买4~5石粮食,大约233~312公斤大米,折人民币1 165元~1 560元。如果按高官月薪500贯计算,可以购买658石粮食,大约38 947公斤大米,合人民币194 73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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