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醉梦压星河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正准备进行签署合同,猛然发现,其中有一条,甲方向乙方支付一百万元,用作购买歌曲版权费。
要是这样都还打不过聂旭,那也没关系,反正他碰瓷目的已经达到,且他已经有后续想法。
但现在,聂旭帮大冥冥写了一首歌,是回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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